天生就會跑

 

內容簡介

人的身體,天生就是為了跑步而設計的。
 

  演化上……

  *    人類的氧氣使用效率極佳。大部分動物都有「一步一呼吸」的限制,只有一種動物例外,就是你。你非常適合跑步。

  *    人可以徒步追獸。哈佛大學研究發現,任何人只要有能力在夏天一口氣跑上六英里,就能成為動物界的致命殺手。

  *    非洲的布希曼獵人,通常每次跑上三到五小時,就能追到羚羊。所需時間恰好與馬拉松差不多。可見,人類愛跑步並非出於偶然。

  *    長途跑步讓我們取得食物,找到伴侶,得以存活、繁榮、向外繁衍。

  身心靈……

  *    跑步之後,飲食習慣自然會改變。吃得清淡,吃得較少。

  *    跑步之後,睡得更好,平常更放鬆,心跳率也下降了。

  *    運動可以從內心深層穩定情緒,不論任何問題,如果四小時的跑步沒辦法帶給你答案,那別的方式也辦不到。

  本書作者麥杜格是一位喜愛跑步的業餘跑者,但他始終對一件事情很困擾:為什麼跑步的時候腳會痛?

  為了治療腳痛,他遍訪名醫,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:人體天生不適合跑步,最好換另一種運動試試看。

  在尋找解決腳痛問題的同時,他看到有關原住民「塔拉烏馬拉」族人的報導,發現他們是世界上最厲害的長距離跑者,於是前去請教跑步的秘訣。作者從這個族人身上學到關於跑步的所有事情,也發現原本自己對於跑步的觀念是錯誤的。

  「塔拉烏馬拉」族人一直過著遺世獨立的日子,好幾個世紀以來,他們就在崎嶇的山中奔跑,可以不用休息就跑個上百公里且面不改色,輕鬆就可以跑贏山裡的野生動物,更不用說奧運的馬拉松選手。也因為擅長跑步,這群族人身體非常好,性格平靜,從不生病,現代各種的流行傳染病都不曾出現在他們身上。

  而他們的跑步哲學,就是回歸基本,不為財富、勝利或名聲而跑,單純是為了追求「使用身體的暢快感覺」。

  作者從這群健康、快樂又長壽的原住民族人身上,學會了跑步真正的要領,腳痛的問題不藥而癒,原本被所有醫生判定他塊頭太大不適合長距離跑步,也因為學會跑步的秘訣,居然發掘出自己可以參加極限跑步的潛能。

  《天生就會跑》不單是他追尋跑步秘訣的故事,其中更穿插許多當代最擅長跑步者的傳奇故事,以及過去人類在跑步運動上的種種突破,向讀者證明了一點:我們天生就是適合跑步的生物,我們是地球上最有耐力的跑者!

  沒有愛,我們不會出生;沒有速度,我們就無法存活!

本書特色

  凡是想要活得更充實,跑得更快的人,都會受到這本書的啟發。
  閱讀時只覺得腦內啡受刺激大量生成,產生高度的愉悅。

名人推薦

  王盛弘(作家)
  李偉文(荒野保護協會榮譽理事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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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劉震雲(作家、北京奧運聖火隊跑者)

  【按姓名筆畫順序排列】

  *    就算你不在乎跑步應採取什麼步態,不想知道補充熱量的能量包果膠,這本書還是非常好看。書中的「創意非文學」筆法尤為獨特,以小說故事般的言語來講述真正的事實,華盛頓郵報

  *    令人愛不釋手,高度可讀。作者以當今世上最罕為人知的「塔拉虎馬」族人的跑步文化為基準,仔細檢視當代慢跑的風潮。舊金山記事報

  *    這本書綜合了探奇、生理學文獻、跑步史三大特點,內容有如一個精采的短跑衝刺。這本書,只會讓你興起奔向戶外的念頭。戶外雜誌

  *    《天生就會跑》具有高度的可讀性,是多年來有關「跑步」這個主題的最佳寫作。愛爾蘭時報

  *    這是一個讓人愛不釋手的故事,文筆流暢,內容充滿了可用的知識,包含了當代運動鞋的演化到人體天生就善於跑步等多個主題。高度推薦給所有想運動的人。Kirkus評論

  *    《天生就會跑》是非常吸引人的故事,一定會成為經典作品。作家Daniel Coyle

  *    《天生就會跑》內容非常有趣好玩,詭異古怪,一讀起來就不能停。愛跑的人更會喜愛。波士頓馬拉松四度冠軍Bill Rodgers

  *    作者洞悉了長途路跑的科學和精神,帶領讀者進入墨西哥崎嶇的山區,完成一件不可能的任務:一窺赤腳跑者「塔拉烏馬拉」族人的神秘世界,以及他們瑰麗壯闊的文化特質。作者Hampton Sides

  *    作者的行文有如超級馬拉松,下筆看似輕鬆,充滿豐富的內容,讓我一讀就不能停止。讀完這本書,我只想做一件事:跑!作者Benjamin Wallace

  *    這本書好有趣,充滿有用的知識,又深深吸引著我,還揭開了一個美麗的神秘部族之謎。書中的訊息,不但可以適用在跑步這件事情上,還有更廣泛的運用。凡是想要活得更充實,跑得更快的人,都會被這本書啟發。作者Lynne Cox

  *    隨著書中的記載,讀者奔馳在變化多端的山區地形,有時緊張刺激,有時妙趣橫生,內容令人目不暇給,閱讀時只感覺腦內啡受到刺激而大量生成,高度的愉悅。作者John Gimlette

  *    關於跑步,沒有其他作品寫得比這本書還好。這本書會讓你的人生更堅強。作者Lloyd Bradley

  *    每個人都可以跑,都可以跑得更好。這本書,是經典之作。作者Sir Ranulph Fiennes

 

 

內容連載

清晨五點時,蒂塔媽媽的鬆餅、木瓜和熱皮諾爾已經上桌。阿納佛和西爾瓦諾則特別點了「波索爾」當賽前早餐,這是一種加了蕃茄與飽滿玉米粒的牛肉燉湯。蒂塔媽媽只睡了三小時,說話卻仍像小鳥般興高采烈,要她弄出「波索爾」這道菜餚簡直是易如反掌。西爾瓦諾換上了特殊的賽跑服,那是一件亮眼的天藍長襯衫,還有白色的傳統裙子,邊緣繡上了花朵。

 
「真漂亮。」卡巴羅讚賞道。西爾瓦諾害羞地低下了頭。卡巴羅在院子裡繞著圈,啜著咖啡,心中卻煩惱不已。他聽說有牧人會趕牛經過路線上的一條小徑,所以整晚難以入眠,盤算最後一刻如何改變路線。不過等到起床吃早餐時,他發現路易的父親和老鮑伯已經及時趕到,成了他的救星。鮑伯跟卡巴羅一樣是美國人,也常在巴托畢拉斯一帶漫游。他倆前天在野外拍照時,剛好遇見那些牧人,而且提醒他們避開比賽路線。現在卡巴羅不必再擔心選手被牛群踩扁了。但他還有一件事情需要煩惱,而且這個煩惱就在眼前。
 
「那兩個小鬼呢?」他問道。
 
大家聳聳肩。
 
「我最好去找他們,」他說道:「我可不希望他們再次空著肚子來自殺。」
 
我和卡巴羅一起走到街上,驚訝地發現全鎮的人都在路邊歡迎我們。我們在屋裡吃早餐時,他們沿街綁上了鮮花與綵帶;街頭樂團頭戴墨西帽,身穿牛仔服,正在試吹暖身的曲子。婦女與孩子已經在街上跳起了舞,鎮長則將槍口指向天上,練習鳴槍起跑的動作。
 
我看看手錶,突然覺得無法呼吸:再過三十分鐘就要開始了。之前到烏里克的三十五英里路正如卡巴羅所說:「將我生吞活剝,嚼爛了再吐出來。」再過半小時,我就得從頭再來一遍,而且這次還多了十五英里。卡巴羅設計的比賽路線有如地獄:五十英里的賽道上,我們得登上六千五百呎的高峰再下山,這跟里德維爾百英里賽前半段的山路一樣高。卡巴羅雖然不欣賞里德維爾的主辦單位,但談到路線規畫,他跟他們一樣冷酷無情。
 
卡巴羅和我爬到山丘上的小旅館。珍和比利還在房間裡,正在跟比利吵是不是該多帶個水壺。不過後來發現,反正那個水壺也不見了。我剛好有個裝咖啡的多餘水壺,所以我連忙趕到房裡,倒掉咖啡,把水壺拋給比利。
 
「現在吃點東西!動作快。」卡巴羅責備道:「鎮長七點整準時鳴槍!」

 

卡巴羅和我抓起裝備——我的是裝滿能量凝膠與能量棒的攜水背包,卡巴羅的則是一瓶水,一小袋皮諾爾。然後我們下山回街上。只剩十五分鐘了。我們繞過街角往蒂塔媽媽的店那裡過去,發現街頭派對已經擴大成小型狂歡節。路易和泰德正抓著兩名老太太繞圈圈,一邊擋開想插進來的對手——路易的爸爸。史考特和鮑伯正盡力跟著樂隊的節奏打拍子唱歌,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已經組成了自己的打擊樂隊,在人行道上用隨身的棍子打著節拍。

 
卡巴羅非常開心。他擠進人群中,擺出拳王阿里的姿勢,邊跳邊搖擺上身,一面往空中不斷揮拳。群眾吶喊起來,蒂塔媽媽送了他幾個飛吻。
 
「我們要跳舞跳上一整天!」卡巴羅將手圈在嘴邊大喊道:「不過前提是沒有人掛點!比賽時自己當心點!」他轉向樂隊的方向,然後作勢用手指劃過喉嚨。停下音樂,好戲開鑼了。
 
卡巴羅和鎮長開始將群眾趕離街道,然後招手要跑者到起跑線上來。我們全都聚集起來,像大雜燴的人群滿是不同的臉孔、身材、裝扮。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穿著短褲和跑鞋,外加隨身的棍子。史考特脫下T恤,阿納佛和西爾瓦諾穿著特地為這次比賽買下的鮮豔上衣,擠到史考特身邊;這兩個獵鹿人不打算讓大鹿離開視線範圍一秒。出於某種無言的默契,我們全都站到龜裂柏油路上一條無形的線後。
 
我再次覺得呼吸困難,這時艾瑞克擠到我身邊。「聽著,我有壞消息要告訴你。」他說道:「反正你不可能贏的。不管你再怎麼拼命,都得花上一整天才能跑完。所以你還不如放輕鬆,慢慢來,盡情享受。記住了,只要覺得有一絲勉強,那就意味著你跑得太快。」
 
「所以我會慢慢來,等到別人打盹的空檔。」我啞聲說道:「然後抓住機會行動。」
 
「別妄想要暴衝!」艾瑞克警告我。哪怕我只是在說笑,他也不希望我有一絲一毫這樣的念頭。「比賽中氣溫可能會高到一百度。你的任務就是靠自己的雙腿回到這裡來。」
 
蒂塔媽媽從我們面前一一走過,眼眶含淚,握住我們的手。「小心點,親愛的。」她叮嚀道。
 
「十……九…….」
 
 鎮長開始領著大家倒數。

 

「八……七……」

 
「那兩個小鬼呢?」卡巴羅吼道。
 
我四處張望,珍和比利不見人影。
 
「叫他先別數!」我也回吼道。
 
卡巴羅搖搖頭。他轉過身,擺出準備比賽的姿勢。他已經等了許多年,甚至為這次比賽賭上性命,才不會為任何人喊暫停。
 
「那裡!」士兵們指向我們身後喊道。
 
群眾已經數到「四」了,珍和比利才從山丘上衝下來。比利穿著衝浪垮褲,沒穿上衣,珍則穿著黑色緊身短褲與黑色運動胸罩,頭髮中分緊緊紥著兩條辮子。士兵粉絲的歡呼讓珍一時分心,不小心將裝著食物與備用襪子的袋子一甩而出,往街道另一端飛出去。嚇一大跳的旁觀者全都往袋子撲過去,但它直飛向地面,消失在人群中。我衝過去,抓起袋子,交給旁邊急救桌旁的人。就在這時鎮長扣下扳機。
 
砰!
 
史考特一躍而起放聲大叫,珍發出長嚎,卡巴羅尖聲高嘯。塔拉烏馬拉人逕自衝出,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成群跑在泥土路上,消失在天亮前的陰影中。卡巴羅警告過我們,塔拉烏馬拉人會全力以赴,但不得了,他們可真是猛啊!史考特落在他們身後,阿納佛和西爾瓦諾則緊跟在史考特後面。我慢慢跑著,讓眾人越過我身旁,直到我落在最後。有人在身邊當然不錯,但現在我覺得還是獨自一人比較安全。比賽中我可能犯下最嚴重的錯誤就是一時心動,跟著別人的速度跑步。
 
一開頭的兩英里是出鎮後通往河邊的泥土路,還算平坦。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最先抵達河邊,但他們沒有直接衝進五十碼寬的淺水處過河,反而突然停下,在河邊的岩石間四處翻找東西。
 
怎麼回事……?鮑伯心裡疑惑著。他先和路易的父親趕過來,正在河的另一端拍照。他看到塔拉烏馬拉人從石頭底下掏出塑膠購物袋,這是他們前晚先過來藏好的。然後這些人將棍子夾在腋下,將塑膠袋套到腳上,拉住束繩往上提緊,然後才涉水過河。行之萬年的古老傳統被新科技取代後就是有這種結果:烏里克塔拉烏馬拉人怕弄濕他們寶貴的跑鞋,只好穿著他們自製的防水套過河。
 
「天哪。」鮑伯喃喃自語道:「我從來沒見過這種事情。」

 

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還在滑溜溜的石頭上拼命前進,這時史考特到岸邊了。他直接嘩啦啦衝進水中,阿納佛和西爾瓦諾這個昆馬利家族雙人組緊跟在後。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抵達對岸後踢掉腳上的塑膠袋,再將它們塞進短褲備用。他們開始登上陡峭的沙丘,史考特則迅速逼近,飛快移動的雙腳下只見沙土飛揚。等到烏里克塔拉烏馬拉人踏上通往山上的泥土小徑時,史考特和昆馬利雙人組已經趕上了他們。

 
珍則在一開始就遇上難題。她和比利、路易已經與一群塔拉烏馬拉人併肩過河,但珍衝上沙丘時,她的右手開始製造麻煩。超馬跑者隨身只帶輕便的小水壺,上面有帶子可以將水壺固定在手臂上,便於攜帶。珍本來有兩個水壺,但她給了比利一個,自己則用運動貼布和礦泉水瓶另外做了個水壺。當她努力奔上沙丘時,固定在手臂上的自製水壺讓她覺得又黏又礙手礙腳,這不是什麼大問題,但如果不解決的話,接下來八小時內每分每秒都會讓她感到困擾。她該留下這個水壺嗎?還是再冒一次險,只帶幾口水就往峽谷裡闖?
 
珍開始咬掉膠帶。她知道碰上塔拉烏馬拉人,自己唯一的勝算就是全力一搏。她寧可賭上一把,就算失敗也甘心。要是因為畏手畏腳輸掉這場世紀大賽,她知道自己會後悔一輩子。珍丟掉瓶子,立時覺得舒服得多,甚至更有勇氣。她馬上做了另一個危險的決定。眼前是路線上第一個困難的關卡——三英里長的陡峭上坡山路,途中幾乎沒有遮蔭。太陽一旦昇起,要與習慣高溫的塔拉烏馬拉人賽跑的她根本不會有勝算。
 
「啊!去他媽的。」珍心想:「我還是趁涼快時快衝吧。」跨出五大步後她已經超出人群一段距離。「待會見!」她對身後叫道。
 
塔拉烏馬拉人馬上展開追逐。兩名年紀較長的老練跑者,塞巴提諾與赫布里托,堵住了珍前方的去路,另外三名塔拉烏馬拉人則從旁邊圍住她。珍抓住一處空檔衝出重圍,拉開距離,但塔拉烏馬拉人馬上包抄上來,讓她再次陷入重圍。塔拉烏馬拉人平常也許愛好和平,但一到跑步場上,他們對敵人可是毫不留情。
 
「我很不想這麼說,但看來珍會被累死。」看到珍第三次搶上前去想脫出重圍,路易對比利說道。現在不過是五十英里賽跑的第三英里,但她已經和塔拉烏馬拉族的五人追逐小組展開肉搏戰。「像那樣跑是撐不到終點的。」
 
「不過她總是可以找到辦法撐下來。」比利說道。
 
「在這種路線上行不通。」路易說道。「對上這些傢伙更是不會贏。」
 
多虧卡巴羅巧妙的規畫,大夥兒可以看見比賽的即時進展。卡巴羅的路線呈Y字形,起點則在正中央,這樣選手在路線上來回折返時村民可以看見比賽進度,跑者也看得到前方的對手領先多少。Y形路線還有一個意料之外的好處——現在卡巴羅非常懷疑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會作弊。
 
卡巴羅落後領先群約四分之一英里,所以史考特和獵鹿雙人組過河後逼近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時,他看得一清二楚。烏里克組第一次折返朝他逼近時,他大吃一驚:就在短短四英里內,這些人已經領先長達四分鐘,甩開的不光是當代最優秀的兩名塔拉烏馬拉跑者,還有西部百英里賽史上最快的爬坡選手。
 
「他媽的!怎.麼.可.能!」卡巴羅怒吼道。他和其他人,包括赤腳泰德、艾瑞克、馬努爾.魯納跑在一起。跑到五英里處的折返點,也就是塔拉烏馬拉小村落瓜達佩.科羅納時,卡巴羅和馬努爾開始問村裡的旁觀者問題,很快他們就弄清到底是怎麼回事:烏里克塔拉烏馬拉人抄了小徑,少跑了一段距離。卡巴羅沒有大發脾氣,反而感到一陣憐憫。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已經遺忘古老的跑步藝術,連自尊心也一併失落。他們再也不是奔跑一族,而是不擇手段想保住一絲昔日榮光的可憐蟲。
 
卡巴羅身為他們的朋友,能夠體會他們的悲哀,但身為比賽主辦人他不能姑息他們。他要眾人把話傳出去: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失去資格了。
 
趕到河邊時輪到我大吃一驚。我一直專心注意自己在黑暗中的腳步,一邊在心中重複注意事項(膝蓋放彎……腳步放輕……不要留下痕跡)。開始過河時我才突然想到:我已經跑了兩英里,卻一點感覺也沒有——不,比沒有感覺更棒,我覺得身體輕快自如,甚至比剛開跑時更輕盈、精神更好。
 
「大熊,幹得好!」鮑伯從對岸對我喊道:「前面有一點他媽的小山丘,沒啥大不了的。」
 
我涉水上岸,開始登上沙丘,隨著每步跨出,我的期望便越來越高。的確,我還有四十八英里要跑,但照這樣下去,也許在開始覺得累之前,我可以跑上十幾英里。跑到上山的泥土路時,太陽剛從峽谷邊緣露臉,一瞬間週遭景物全都明亮了起來,河面波光粼粼,綠色森林微光閃閃,還有腳下卷曲的帶紋赤蛇……
 
我大聲尖叫,一躍從小徑跳開,但結果卻滑下險峻的斜坡,還得抓住矮樹叢止住跌勢。我看得見蛇就在我頭頂,沉默、蜷曲,準備發動攻擊。我要是重新爬回小徑,可能會遭到致命的蛇吻;要是往下朝河邊的方向爬,可能會從懸崖邊墜下,唯一的出路就是設法從旁邊過去,雙手交替抓住坡邊樹叢,慢慢移動身子繞過去。
 
第一次抓住的樹叢撐住了我的重量,然後是下一個。當我這樣移動了十呎遠後,我小心翼翼回到小徑上。那條蛇仍然盤踞在小徑上,原因一點也不令人驚訝——牠已經死了。有人已經用棍子打斷了牠的脊骨。我抹掉眼睛上的塵土,開始檢查自己的狀況:兩邊腳脛都被岩石磨得紅腫,植物的尖刺插進手上,心臟在胸腔裡不斷狂跳。我用牙齒將尖刺咬出,然後從水壺裡倒點水,草草沖洗一下傷口。該重新動身了,我可不希望有人撞見我因為一條死蛇嚇得驚慌失措,甚至受傷流血。
 
一路往山上爬,太陽越來越高,陽光也越來越烈,但經過清晨的刺骨寒意後,陽光不但不影響鬥志,反而令人精神抖擻。我牢牢記著艾瑞克的忠告:「只要覺得有一絲勉強,那就意味著你跑得太快。」所以我決定不再緊張兮兮、一直注意著自己的步伐。我把注意力轉移到週遭的峽谷風景,看著陽光下金色的山谷頂端。沒多久我就發現,自己已經跟金色的谷頂幾乎一樣高了。
 
一會兒之後,史考特從前方轉角處冒出來。他對我燦然一笑,豎起大姆指,然後便消失在小徑上。阿納佛和西爾瓦諾緊跟在他身後,他們飛奔通過我身旁時襯衫就像船帆般劈啪作響。我這才想到我一定就在五英里折返處附近了。再往前爬上一個山坡,折返處赫然出現在我眼前:瓜達佩.科羅納村。這裡只有一間漆成白色的學校教室,幾間屋舍,還有一間小店,裡面賣的是沒有冷藏的汽水與沾滿灰塵的袋裝餅乾,但即使遠在一英里外,我仍然可以聽見那裡傳來的歡呼與鼓聲。
 
一群跑者正衝出瓜達佩,往史考特與昆馬利二人組的方向追。獨自一人跑在最前頭的正是小女巫。
 
珍一逮到機會,馬上撒腿猛衝。在橫越巴托畢拉斯山的路上,她注意到塔拉烏馬拉人下坡的跑法和上坡一樣,步調維持一貫的自制與穩定。但珍卻最喜歡在下坡時放馬狂奔。「這是我唯一的長處。」她後來說:「所以我決定死抓住這個機會不放。」於是上坡時她沒有浪費精力與赫布里托單挑,反而決定讓他主導上坡的步調。等到抵達折返點,開始長長的下坡路時,她甩開追著她不放的對手群,開始加速下坡。
 
這次塔拉烏馬拉人放過了她。這段路讓她拉開老長一段距離,等她開始第二個上坡——一條單線岩石小徑,這是 Y字形的第二個分叉,一路往上至十五英里——赫布里托和其他人還在後面,已經沒辦法像先前那樣包抄她。珍開始充滿自信,抵達第二個折返點時,她甚至還停下來休息了一下,重新裝滿水壺的水。到目前為止她補水的運氣好極了。卡巴羅已經拜託過烏里克鎮民,請他們帶著瓶裝的過濾水分散在峽谷各處,每次珍只要一喝完水,似乎就會遇見下一個有水的志工。
 
她還在往瓶裡注水時,赫布里托、塞巴提諾,還有其他追逐者終於趕上了她。他們沒有停留,隨即轉身往反方向跑,但珍沒有馬上追上前去,直到裝完水她才開始下坡的猛衝。兩英里後她已經重新趕上他們,而且將他們拋在身後。她開始在心裡模擬前方的路線,盤算著她還有多長的路可以拉開距離。讓我瞧瞧……前面還有兩英里下坡路,然後是通往村裡的四英里平地,然後——
 
砰一聲大響,珍臉部著地重重摔在石地上,胸部成了支點,讓她滑出一段距離,最後才驚魂未定地停住。她躺在原地,痛得看不清眼前的情況。膝蓋骨感覺像已經裂開,一隻手臂則滿是鮮血。她還沒來得及起身時,赫布里托和其他人已經從小徑另一端狂奔而至。他們一個接一個跳過珍的身子繼續前進,連看都沒有回頭看一眼。
 
「他們一定在想,這就是妳不知道如何跑石子路的下場,」珍心裡想道。「好吧,算他們有理。」她小心翼翼地重新站起身來,檢查自己的傷勢。她的小腿像五彩繽紛的披薩,但膝蓋骨似乎只是瘀青,而原本以為流得滿手的鮮血不過是綁在瓶上、後來被壓爆的巧克力口味能量凝膠。珍先小心試走幾下,然後輕輕跑了兩步,傷勢似乎比預期中好多了。事實上,她的狀況好到衝到山腳時,所有從她身上跳過的塔拉烏馬拉人都已經被她甩在身後。
 
「小女巫!」沾著血,卻仍面帶微笑的珍跑回村中,抵達二十英里處時,烏里克的群眾幾乎全為她瘋狂。她在急救站停了一會,從自己的袋子裡又摸出一條能量凝膠,開心得又叫又跳的蒂塔媽媽則用圍裙擦著她血淋淋的腳脛,一邊高興的大嚷出一句西班牙文。
 
「我什麼東西?我是個房間?」她對西班牙文只略通皮毛,直到她開始衝向鎮外,才想通蒂塔媽媽的話:她是第四名,只有史考特、阿納佛、西爾瓦諾在她前面,而且她正持續拉近與他們三人間的距離。卡巴羅給她取的暱名真是再適合不過:里德維爾賽後十二年,重現江湖的女巫果真來勢洶洶。
 
但她還得先克服當天的高溫。珍抵達路線中最嚴厲的試驗時,氣溫已經幾乎高達一百度。前方是忽上忽下的崎嶇山路,通往小村羅斯.艾利索。小徑先繞著垂直的山壁行進一段,然後陡然下降、急速昇起、再次陡降,高度差距達三千多呎。通往羅斯.艾利索小村的道路上,山峰之險峻堪稱珍這輩子之僅見,而且數目高達六座,巍然聳立在小徑上。從岩壁蒸散的熱氣彷彿快要將她燙出水泡,但她必須緊挨著岩壁前進,否則就可能滑落崖邊,墜入下方的萬丈深谷。
 
珍登上其中一座山峰頂端時,突然得緊急貼到岩壁上:阿納佛和西爾瓦諾肩併肩,正朝她急衝過來。這兩名塔拉烏馬拉族獵鹿人讓所有人大吃一驚;大家都以為他們會全程跟在史考特身後,直到最後才加速超越他,但他們卻加快節奏,在中途便搶佔領先位置。
 
珍貼住岩壁,讓他們兩人先通過。她還沒來得及細想史考特究竟在哪裡時,馬上又被迫退到岩壁旁。「史考特拼了命在跑這場該死的比賽,我從來沒見過有人這麼專注在跑步上。」珍後來說道。「他埋頭猛衝,呼呼呼地飛快前進,根本已經渾然忘我。我正在想不知道他還認不認得我時,他抬起頭來開始狂吼,『呀呀呀啊!小女巫!喔喔喔喔!』」
 
史考特停下來,簡單告訴珍前面的路況,還有哪裡有山上滴下的泉水。然後他便盤問起阿納佛與西爾瓦諾的情況。他們在前面多遠的地方?神態看起來怎麼樣?珍告訴史考特,他和雙人組之間大概有三分鐘的距離,而且他們正全速奔跑。
 
「好極了。」史考特點頭道。他在珍背後用力拍了一下,然後再次飛奔而出。珍看著他離開,注意到他跑在小徑的最邊緣,而且緊貼著彎道前進,這是馬歇爾.烏利奇的老招數:這樣領先的人比較難回頭,注意到你從後方慢慢逼近。阿納佛突來的奇襲並未使史考特吃驚,現在大鹿反過來追起獵鹿人了。
 
「打敗賽程就行了。」我告訴自己:「不要管別人,只要跑完賽程就行了。」
 
踏上通往羅斯.艾利索的山路前,我稍作停留,重新調整自己的狀態。我將頭埋進河裡,在裡面停了一會,希望河水能降下我的體溫,而缺氧的感覺能將我重新拉回現實。我才剛通過路線中點,而且我已經跑了四小時——溫度高如沙漠,路線狀況非常嚴苛,而我只花了四小時!這比我的預期成績好太多了,我開始有了挑戰別人的野心:「要贏過赤腳泰德會不會很難?他的腳在這段石子路應該不會太好過。還有波菲利歐,他看起來似乎快累垮了……」
 
幸運的是,在河裡泡了一下後,我的腦袋清醒過來,然後我才領悟到,今天我之所以這麼有精神,全是因為我用喀拉哈里布希曼人的方式跑步。我的目標不是追過羚羊,而是保持牠在視線範圍內。上次在巴托畢拉斯山之旅讓我慘不堪言,全是因為我一直想趕上卡巴羅與其他人的速度,但今天到目前為止,我一直只以賽程為目標,從來沒想過與其他選手較量。
 
在我被眼前的成就沖昏頭前,該是試試另一樣布希曼技巧的時候了。我開始逐一檢查全身各處的狀況。我發現自己的狀況比原先以為的還糟。我又渴、又餓,而且只剩下半瓶水。我已經超過一小時沒有小解,這個徵兆似乎不太妙,因為我喝下的水著實不少。如果不趕快補足水分,吞些卡洛里,待會兒在雲霄飛車般上下的山路可能會遇上大麻煩。開始涉水五十碼到對岸時,我用河水裝滿攜水背包,然後再丟進幾顆碘片,淨化河水大概要花上半小時,所以我趁此時吃了一根能量棒,是用燕麥片、葡萄乾、棗子、糙米糖漿製成的軟質雜糧棒,配上我最後一點清水一起下肚。
 
好在我先做了上述準備,因為我過河後遇見艾瑞克跑回來時,他對我喊道:「作好心理準備。那裡的路況比你記得的還要難纏得多。」那段山路實在難跑,艾瑞克承認自己也差點退出比賽。聽到這樣的壞消息就像被人在腹部狠狠揍了一拳,不過艾瑞克的信念是,對跑到中途的跑者打擊最大的就是錯誤的期待。未知的事物會使你全身緊繃,不過只要明白自己即將面對的事物,你反而能放鬆心情,一點一滴完成任務。
 
艾瑞克沒有誇張。接下來一個多小時,我一一上下各座山峰,有時相信自己已經迷失方向,即將葬身曠野,一去不返。這裡只有一條小徑,而我就在小徑上,但羅斯.艾利索村那座該死的葡萄園在哪裡?照理說那裡離河邊只有四英里,但感覺上我似乎已經跑了十英里,卻仍然看不到它。最後我跑到大腿像火燒,而且抖得很厲害,我還以為自己要倒下了,這時我終於看到前方山坡上有一叢葡萄樹。我努力爬到山坡頂部,然後倒在一群烏里克鎮的塔拉烏馬拉人身邊。他們聽說自己已經失去資格,決定在樹蔭底下休息一會,然後再慢慢走回村子。
 
「沒關係,」其中一人說道:「反正我也累得不想再跑了。」他遞給我一個舊錫杯,我從大家共享的皮諾爾鍋裡大大舀了一杯,管他有沒有梨形鞭毛蟲症。食物是冰冷的,有著甘美的穀類滋味,彷彿是爆米花冰砂。我先大口喝下一杯,然後又舀了一杯,一邊看著我剛剛跑過的路程。遙遠的遠方裡,河流淡得像是人行道上模糊的粉筆字。我無法相信自己居然從那麼遠的地方跑到這裡,而且等等馬上就要再來一遍。
 
「太驚人了!」卡巴羅驚嘆道。
 
他現在全身是汗,雙眼因興奮而神采奕奕。大口喘著氣的他抹了汗水淋漓的胸膛一把,我眼前飛過一大堆汗珠,在墨西哥的烈日下閃閃發光。「我們眼前的是世界級比賽!」卡巴羅喘著氣道:「就在這鳥不生蛋的荒郊野外裡!」
 
比賽進行到四十二英里處,西爾瓦諾和阿納佛仍然領先史考特,珍則在後面逐漸逼近三人。第二次通過烏里克鎮時,珍倒在一把椅子上喝可樂,但蒂塔媽媽抓住她的手臂,將她拉起身來。
 
「妳辦得到的,甜心!」蒂塔叫道。
 
「我沒有放棄。」珍反駁,「我只是想喝東西。」
 
 
 

天生就會跑

BORN TO RUN

  • 定價:320 (HKD107)
 
  • ISBN:9789865829773
  • 叢書系列:不歸類
  • 規格:平裝 / 368頁 / 25k正 / 14.8 x 21 cm / 普通級 / 單色印刷 / 初版
  • 出版地:台灣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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